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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规范教研活动的办法(修订稿)(2023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通过修订稿)
2023-11-04 00:21  

开展优质高效的教研活动,既是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和方法,实现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增强课堂教学吸引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教师教学技能,推进学科建设发展,提升学院发展后劲和积极贯彻落实学校转型升位的必然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教学研究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研究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活动的组织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发展、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推进教学改革的最基本单位,是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和管理水平关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教研活动应以教研部为主体开展,所有专兼职教师均应参加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教研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学习领悟党和国家、市、校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学校规定教研任务,针对强化师德师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提升教学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培育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内容开展教研活动。

三、教研活动的开展形式

结合一流课程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学习文件、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公开课、示范课、经验交流、培训讲座、评课评学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教研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夯实教学技能,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

教研活动原则上在校内进行。需外出考察交流类教研活动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包括考察对象、主题、线路、时间、地点、经费概算和参加人员等在内的详细计划。

四、教研活动的具体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学院领导班子统筹安排、指导、监督和检查教研活动。各教研部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认真带领本教研室教师进行教研活动,鼓励教研部开展夸教研部集体备课、教学研究、教学观摩等教研活动。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如期开展,取得实效。

2.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学期初撰写教研活动计划,对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等进行安排,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提交,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上报学校备案。

3.确保教研活动次数。教研活动应按计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教研活动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不少于3次,且要覆盖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

4.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各教研需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内容详实,不流于形式。学期结束将教研活动记录本交学院教务办留存保管。

五、教研活动的考核与管理。

所有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积极邀请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督导、校督导参与指导。无正当理由缺席教研活动的教师,失去当年推优评奖资格。

学院领导班子和院级督导不定期对各教研部教研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教研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作为评选先进基层教学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指标,作为教研部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5月11日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3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通过修订稿)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排课规则(2023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通过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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