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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排课规则(2023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通过修订稿)
2023-11-04 00:18  

为规范我院本科教学排课工作,在充分考虑教师劳动强度、身体状况、知识拓展和素质提升等因素的基础上,从有利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可持续发展、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出发,特制定如下排课规则。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每个教学班不超过100人的排课规定。

二、任课教师以所在教研部归属的课程为排课主导课程。

三、排课首先满足每个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在人手紧张时,超工作量以标准工作量的50%—80%为限。

四、按上述规定排课后余下的教学任务,由本院其他教研部未达到超工作量50%—80%的教师承担;若其他教研部教师的工作量已超标准工作量的50%—80%,则仍由原教研部教师分担;若原教研部教师不愿承担余下的教学任务,则由学院安排其他教研部教师或校内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承担。

五、愿意承担院内除主导课程以外课程教学的教师,须提前提出申请,并达到相应教研部的任课资格。资格认定由教研部组织院内专家听课试讲后确定。

六、学院鼓励教师跨教研部承担教学任务。

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八、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已安排的教学任务,否则在年终将以未完成教学任务进行考核。

九、教学任务由学院下达给各教研部,教研部负责人组织本教研部教师充分讨论后拟出排课初步方案,经学院审定后正式排定。在实施过程中,各教研部要顾全大局,协商配合,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十、本规则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5月11日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规范教研活动的办法(修订稿)(2023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通过修订稿)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工作条例 (试行)(2023年5月11日党政联席会通过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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