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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项”资助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2015-11-20 10:5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专项”资助自购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20151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为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拓展教师知识视野和学术眼界,提升科学研究能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每年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经费中预算部分经费,资助学院教师自购一批图书资料。为了促进教师们更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资源,根据学校有关图书资料管理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预算标准

按照人均1000元人民币标准预算。即:每人每年用该项经费资助购置图书资料报销上限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属于经典著作、文史资料等丛书类书籍,可建议由学院单独购买。

二、购买、报销流程

1.本人提出拟购书目清单,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所有资助购买的图书资料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具有正相关关系,否则,不予报销。

2.按学校图书管理规定由图书馆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

3.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向学院资料室提供购书清单复印件。

4.完善上述手续并经资料管理员验收后由院长签字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三、借阅、保管和归还

1.所有资助购买的图书资料纳入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室统一管理,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后完成借阅登记手续。

2.本人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期间,作为该图书资料的借阅与保管者,承担保管和爱护责任,不得污损、撕毁、圈画、批注、遗失。

3. 使用完毕可及时归还学院资料室。调离学院或退休时,必须将所有资助购买的图书资料归还学院资料室,损毁、遗失按照原价赔偿。完清图书资料归还手续后,学院方可办理调离或退休签字手续。

四、附

1.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201517日讨论通过,适用于从2014年开始由“思政专项”资助自购图书资料的管理。

2.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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