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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2023级)
2023-09-07 09:17  

一、学科专业概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该学科下设四个二级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该学科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一是立足当代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基础理论和重要人物的原创性思想及其时代意义;二是立足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发展规律、最新成果,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三是立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及实效性研究,探索构建“四个自信”、实践“中国梦”的理想信念教育新模式,探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机理、途径和方法并实现突破;四是立足大历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深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深入研究近代现代当代中国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与建设规律、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

二、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培养身心健康、基础扎实、视野开阔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培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研究人才、宣讲人才、教育人才和党务管理人才。

三、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重要理论和重要人物;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守正创新,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创新发展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其建设规律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原创贡献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特别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所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该方向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主题、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为重点。立足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实际,注重整体性、总体性研究,着眼于一般特征和基本规律的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及其经验和规律研究;新时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

系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主要研究人的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法制观教育、道德观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以期充分发挥其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政治观、人生观、法制观和道德观的引导作用,从而引导受教育者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帮助受教育者形成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

主要研究方向: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新媒体传播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系统研究中国在近现代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而探索社会发展道路过程中提出的重大根本问题,总结中国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领悟中国人民最终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历史自觉与历史必然。

主要研究方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经验和历史规律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四个选择”问题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经验和历史规律研究;中国改革开放的主要经验和历史规律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历史经验和历史规律研究;中国近现代政治、经济与社会变迁研究等。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延长修业期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结构

1.学分总体要求

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求修满33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选修课9学分,学术与实践环节4学分。

2.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本专业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7学分,学位专业课7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公共素质课程1学分,跨学科选修课2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2门本科课程,不计学分,应考试合格。

3.考核方式

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其中学位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才能申请硕士学位;选修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成绩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形式可采取口试、笔试(含开卷或闭卷)、课程论文、实践考核(含实作、调研报告、策划方案等)等不同的形式。课程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只能在修学期限内申请重修。

六、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贯彻课程与论文并重的原则,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学科导师组的学术群体作用。入学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和研究生的专业特长,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

1.采取系统讲授与讨论答疑相结合,学生自学与教师辅导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相结合,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相结合,传授专业知识与教书育人相结合等原则和方法。

2.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导师应注重方法论的传授,吸收研究生参加自己主持的课题,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

3.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要求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参加学术研讨会,听取学术报告,阅读专业文献。

七、必修环节与考核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或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活动,以及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由导师在第2、3学期安排,要求有总结和评定成绩。由导师评定成绩并签名,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必修环节是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必修环节未通过者中期考核不合格。共计划4学分,具体包括:

1.学术研讨(2 学分)

认真选读主文献目录中的重要文件和所列期刊(及其他期刊)、网站反映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30篇,并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经导师检查评定成绩合格的,计1学分。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部(篇),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应填入文献阅读报告册。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导师(导师组)组织的学术研讨或研究生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沙龙,听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学术报告(讲座)不少于10次,研究生本人独立作本专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或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不少于1次;每次学术活动均应按要求进行总结并写出不少于800字的学术心得,中期考核前交导师考核。考核合格计1学分。

2.专业实践(2 学分)

研究生在读期间均要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内容要与所修专业一致,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完成下列任何一项专业实践,计2学分。

1)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助教和讲台授课等教学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计2学分;

2)开展思政工作助理、助管一学年,计2学分;

3)在重庆市高校网络舆情与思想动态研究咨政中心进行专业锻炼一学年,经平台考核合格并出具证明,计2学分;

4)根据研究方向参加挂职锻炼或调研考察等社会实践活动,挂职锻炼或调研考察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接收单位鉴定,经导师签字认可合格,计2学分;

5)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或研究生在读期间自主创业,经创业导师、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考核合格,计2学分。

八、中期考核

研究生应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满半年、研究课题已取得一定进展后方能申请中期考核。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评价,评定成绩。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考核不合格者,考评小组视情况给予研究生 1 个月以内的整改期,整改仍未通过的,至少延期半年重新申请中期考核。

九、学位授予及毕业要求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研究生应至少用一年左右时间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和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位论文不得有抄袭或者剽窃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或结果、撤销已授学位。

1.学分和成绩要求

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求修满33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选修课9学分,学术与实践环节4学分。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每门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 70分才能申请硕士学位。

2.学位论文要求

原则上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论文主体部分不少于3万字,格式符合学校统一论文规范;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范围和要求,研究对象明确,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及实践参考价值。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比较深入地分析或解决理论及现实问题。学位论文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通过论文答辩。优秀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创新性,如拓展了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视角,在交叉学科研究中有新的进展等。

3.科研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其以上主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3)主持校级课题结题1项,且参与省部级项目1项;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结题1项。

(4)获得面向全校或者多校的论坛征文比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研究生取得的研究成果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署名作者)。

十、个人培养计划基本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的修课计划、论文写作计划以及为实现就业目标应做出的知识储备与技能训练计划等。具体包括:应修课时与时间安排、完成各培养环节的时间表、论文要求和写作进度、主要阅读书目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按照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各阶段任务,促进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个性化培养和因材施教原则。

3.硕士生课程学习阶段,一般安排在第1、2、3学期。

4.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2门,将所补修课程的名称、学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考试成绩如实记载。通过者才能通过中期考核,进行论文开题及撰写,参加论文答辩。

5.实践环节(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学术研讨、文献阅读等教学实践活动)均须认真安排,列出规划和目录,导师要加以监督和检查。

6.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与训练,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研究生需主动地、独立地进行研究,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

7.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校纪校规及请假制度。

8.在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包括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具体时间安排等。个人培养计划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并留一份给研究生本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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