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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2-06-01 14:45  

一、学科专业概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该学科下设四个二级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该学科一是立足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中国发展进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构建中国发展学理论构架,探究其运行机理,揭示其运行规律;二是立足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发展规律、最新成果,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与建设规律、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三是立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及实效性研究,探索构建“四个自信”、实践“中国梦”的理想信念教育新模式,探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机理、途径和方法并实现突破。

二、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身体健康,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了解本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本学科的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成为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宣传和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有机结合起来,揭示它们的内在逻辑联系,从总体上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认识社会现实和历史问题。

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意识形态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特别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所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该方向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主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为重点展开。联系中国的历史实际和现状,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实际,注重整体性、总体性研究,着眼于一般特征和基本规律的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新时代中国发展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廉政建设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

系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主要研究人的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本质和规律,以期充分发挥其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引导作用。

主要研究方向: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新媒体传播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系统研究近现代以来中国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而探索社会发展道路,并最终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及其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

主要研究方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经验和历史规律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历史和规律研究;中国近现代政治、经济与社会变迁研究。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 2 年;延长修业期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结构

1.学分总体要求

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求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选修课10学分,学术与实践环节4学分。

2.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本专业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6学分,学位专业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公共选修课 1 学分,公共素质课程1学分,跨学科选修课2学分,必修环节 4 学分。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2门本科课程,不计学分,应考试合格。

3.考核方式

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其中学位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按 100 分制计算,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及以上且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70 分才能申请硕士学位;选修课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成绩 100 分制,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形式可采取口试、笔试(含开卷或闭卷)、课程论文、实践考核(含实作、调研报告、策划方案等)等不同的形式。课程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只能在修学期限内申请重修。

六、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贯彻课程与论文并重的原则,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学科导师组的学术群体作用。入学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和研究生的专业特长,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

1.采取系统讲授与讨论答疑相结合,学生自学与教师辅导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相结合,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相结合,传授专业知识与教书育人相结合等原则和方法。

2.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导师应注重方法论的传授,吸收研究生参加自己主持的课题,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

3.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要求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参加学术研讨会,听取学术报告,阅读专业文献。

七、必修环节与考核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或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活动,以及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由导师在第23学期安排,要求有总结和评定成绩。由导师评定成绩并签名,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必修环节是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必修环节未通过者中期考核不合格。共计划 4 学分,具体包括:

1.学术研讨(2 学分)

认真研读考核主文献,通过学院组织的文献阅读考试或答辩合格,计0.5学分;认真选读主文献目录中的重要文件和所列期刊(及其他期刊)、网站反映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30篇,并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经导师检查评定成绩合格的,计0.5学分。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部(篇),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应填入文献阅读报告册。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导师(导师组)组织的学术研讨或研究生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沙龙,听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学术报告(讲座)不少于 10 次,研究生本人独立作本专业学术报告不少于 1 次或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不少于 1 次;每次学术活动均应按要求进行总结并写出不少于 800 字的学术心得,中期考核前交导师考核。考核合格计 1 学分。

2.专业实践(2 学分)

研究生在读期间均要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内容要与所修专业一致,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助教和讲台授课等教学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2学分;开展思政工作助理、助管一学期,2学分;根据研究方向参加挂职锻炼或调研考察等社会实践活动,挂职锻炼或调研考察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 2 个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接收单位鉴定,经导师签字认可合格,计2学分;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或研究生在读期间自主创业,经创业导师、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考核合格,计 2 学分。

八、中期考核

在第 4 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由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学分完成情况、必修环节完成情况、思想品德、业务学习、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评价,评定成绩。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考核不合格者,考评小组视情况给予研究生 1 个月以内的整改期,整改仍未通过的,至少延期半年重新申请中期考核。

九、学位论文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选题、开题、撰写、审查、答辩等环节,具体参照《重庆工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须在中期考核合格后方能开展;从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且开题通过日期起到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1 年、总篇幅不少于 3 万字;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在中期考核通过后进行。

2.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在导师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应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要求研究对象明确,符合专业范围和要求。论文题目选定后,经导师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论文开题申请,作论文开题报告,由学科组组织3-5 位相关学科专家审核开题报告,并明确是否通过。开题报告在第4学期进行。

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应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该计划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经导师指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送学院备案。

3.学位论文质量

论文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选题应当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及实践参考价值,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比较深入地分析或解决理论及现实问题。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论文规范格式撰写,其字数不少于3万字。经导师同意定稿后才能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硕士学位。

优秀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创新性,如拓展了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视角,在交叉学科研究中有新的进展等。

4.科研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及其以上主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3)主持校级课题结题1项,且参与省部级项目1项;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结题1项。(4)获得面向全校或者多校的论坛征文比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研究生取得的研究成果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署名作者)。

5.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位论文不得有抄袭或者剽窃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或结果、撤销已授学位。

十、个人培养计划基本要求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培养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个人培养计划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具体情况特点,在其选定的研究方向上拟定的具体培养进程和安排,包括研究生的学习项目、学习重点、时间和方式,学位论文的选择和进行方式等内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必须严格遵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需要进行。

2.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按照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各阶段任务,促进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个性化培养和因材施教原则。

3.硕士生课程学习阶段,一般安排在第123学期。

4.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2门,将所补修课程的名称、学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考试成绩如实记载。通过者才能通过中期考核,进行论文开题及撰写,参加论文答辩。

5.实践环节(社会实践、学术报告、学术研讨、文献阅读等教学实践活动)均须认真安排,列出规划和目录,导师要加以监督和检查。

6.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与训练,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研究生需主动地、独立地进行研究,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

7.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校纪校规及请假制度。

8.在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一式4份),包括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具体时间安排等。个人培养计划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并留一份给研究生本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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