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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站新闻发布的管理办法
2021-11-10 15:5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站新闻发布的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根据学校《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工商大委【2016】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学院网站新闻的发布,让全校师生能及时、准确了解学院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信息,同时提升学院网站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学院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主要包括:学院召开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或涉及全院师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招生就业、社会实践、研究生管理及相关成果和有影响的学生活动等);教研部开展的各类有特色的教学活动或具有开创性工作的报道;师生典型事迹的报道等。

  2.凡需在学院网站发布的新闻稿件,均要按新闻五要素的要求(即: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人)进行采写,单纯文字信息不少于200字,根据不同情况,应尽量配发相关新闻图片和图片说明,以美化版面效果。

3.新闻内容和图片不得损害学校及学院形象,杜绝具有负面效应的稿件和图片,新闻和图片应突出新闻价值和活动主题。为提高新闻浏览速度,图片1-2张为宜,重大活动酌情增加。

二、新闻发布的原则

1.学院新闻实现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归口行政办公室或教研部的网络新闻稿件必须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学校站群网站管理后台上传稿件至学院网页或宣布部新闻稿件管理后台。

2.学院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应须在当天或最迟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闻稿件的采写、送审工作。一般时效性的稿件,应在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完成上述报审程序。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发布了政治导向错误的稿件,要倒查各环节、流程,找到源头,责任到人。

四、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
下一条:关于硕士生学术获奖、考上博士、获评优秀学位论文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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