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重工商大〔2025〕151号)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细则。
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予以公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给学院学团办公室(慧智楼91205),联系电话:023-62760210,反馈意见要求具体、真实、合理、准确。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