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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2026级)

2026-06-26 17:06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学科专业概况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该学科下设五个二级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该学科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一是立足当代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基础理论和重要人物的原创性思想及其时代意义;二是立足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发展规律、最新成果,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三是立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及实效性研究,探索构建“四个自信”、实践中国梦的理想信念教育新模式,探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机理、途径和方法并实现突破;四是立足大历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深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深入研究近代现代当代中国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与建设规律、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


二、适用范围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党的建设


三、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比较熟悉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本学科的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成为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宣传宣讲、党务管理人才。


四、培养方向

本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设置5个二级学科,每个二级学科开设的主要研究方向如下表 1 所示:

表 1  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专业及主要研究方向设置


二级学科

主要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创新发展研究

2.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其建设规律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原创贡献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及其经验和规律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研究

3.中国式现代化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1.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

2.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

3.新媒体传播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506)

1."‌四个选择‌"问题研究

2.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主要经验与历史规律研究

3.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历史经验与创新实践

党的建设

(0305Z1)

1.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及中国化研究

2.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

3.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实行学分制。

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取得学籍后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达到学校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在读期间未受到学校处分。

(二)提前完成所学专业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应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成绩应在“良好”及以上)。

(三)在校期间参加了导师或学科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重要横向科研项目(社会科学类项目经费2万元以上)的研究,表现突出。

(四)必须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期中以前通过开题并将开题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备案,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期末以前完成论文初稿,经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交研究生处备案。  

(五)在达到以上四项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在重要学术刊物(以学校科研处认定的A类、B类学术刊物目录为准)发表1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

2.在C1类(C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在C2类(CSSCI扩展版)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且另有1篇学术论文在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以本人获得获奖证书为准);

5.考取博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C1类(CSSCI)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C2类(CSSCI扩展版)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且另有1篇学术论文在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

以上成果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前须正式发表出版。


六、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培养

原则上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实行脱产制学习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贯彻课程与论文并重的原则,采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学位论文等多途径培养方式。其中第一年为理论基础和专业课;第二年为专业选修课,并开始选题。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学科导师组的学术群体作用。

对导师的基本要求

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达到《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发〔2025〕14号)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

1.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按照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各阶段任务,促进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个性化培养和因材施教原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

2.导师应积极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创造条件。注重方法论的传授,吸收研究生参加自己主持的课题,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3.导师应加强全面质量观,精心尽力指导研究生。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身心健康、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实践环节、学位论文、就业情况加以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对硕士生的基本要求

1.注重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科研能力的提升。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课题研究与论文写作。主动地、独立地进行研究,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

2.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参加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参加学术研讨会,听取学术报告,阅读专业文献。

3.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形势教育、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锻炼。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校纪校规及请假制度。


七、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学分总体要求

研究生学习期间,要求修满33学分。其中学位课20学分,选修课9学分,学术与实践环节4学分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程和补修课程三类,另有其他必修环节。

1.必修课,20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7学分;学位专业课,7学分;

2.选修课,9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6学分;跨学科选修课程,2学分;公共素质课程,1学分。

3.补修课程,不计学分,应考试合格。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2门本科课程。

4.其他必修环节:4学分。其中学术活动,2学分;专业实践,2学分。

(三)考核方式

学位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才能申请硕士学位;

选修课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核。若采用考试方式,成绩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采用考核方式,可采取口试、笔试(含开卷或闭卷)、课程论文、实践考核(含实作、调研报告、策划方案等)等不同的形式;考核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考核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视为合格;不及格者,只能在修学期限内申请重修。

(四)其他必修环节与考核

1.学术活动

认真选读主文献目录中的重要文件和所列期刊(及其他期刊)、网站反映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30篇,并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经导师检查评定成绩合格的,计1学分。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部(篇),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应填入文献阅读报告册。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导师(导师组)组织的学术研讨或研究生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沙龙,听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学术报告(讲座)不少于10次,研究生本人独立作本专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或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不少于1次;每次学术活动均应按要求进行总结并写出不少于800字的学术心得,中期考核前交导师考核。考核合格计1学分。

2.专业实践

研究生在读期间均要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内容要与所修专业一致,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完成下列任何一项专业实践,计2学分。

(1)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助教和讲台授课等教学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计2学分;

(2)开展思政工作助理、助管一学年,计2学分;

(3)在重庆市高校网络舆情与思想动态研究咨政中心、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进行专业锻炼一学年,经平台考核合格并出具证明,计2学分;

(4)根据研究方向参加挂职锻炼或调研考察等社会实践活动,挂职锻炼或调研考察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接收单位鉴定,经导师签字认可合格,计2学分;

(5)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或研究生在读期间自主创业,经创业导师、研究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考核合格,计2学分。


八、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一)开题条件

硕士研究生须修满必修课20学分,才能申请开题论证。

(二)选题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方向和申请人所属专业范围,且必须有明晰的科学问题、明确的研究目标、确定的研究边界,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及实践参考价值。

(三)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投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

2.硕士学位论文应工作量饱满、内容详实,论文主体部分不少于3万字;

3.学位论文中所使用的数据应有合法来源,并满足研究选题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求;

4.在开题后应对学位论文研究进展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学生向导师或导师组汇报论文进度,导师或导师组具体检查论文进展情况,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5.对问题的论述完整、系统,推理严密,能表明硕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学术论文质量要求

原则上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论文规范;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范围和要求,研究对象明确,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及实践参考价值。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比较深入地分析或解决理论及现实问题。学位论文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通过论文答辩。优秀学位论文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创新性,如拓展了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视角,在交叉学科研究中有新的进展等。


九、中期考核

研究生应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研究课题已取得一定进展后方能申请中期考核。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从取得相应学籍后算起)。中期考核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重工商大发〔2023〕147 号)执行。


十、科研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其以上主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1篇。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

3.主持并结题校级及以上等级课题1项。

4.获得面向全校或者多校的论坛征文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1项,或三等奖2项。

研究生取得的研究成果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导师为第一、本人为第二署名作者)。


十一、学位授予及毕业要求

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等必要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办法按《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办法》(重工商大〔2015〕6)》执行),且其他方面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并经校学位委员会通过者,授予学术硕士学位。


十二、个人培养计划基本要求

硕士研究生导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按照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统筹安排研究生培养各阶段任务,促进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体现个性化培养和因材施教原则。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 3 个月内,依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和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具体时间进度安排等。



上一条: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表 (适用于2026级)
下一条: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202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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