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师生互选是把竞争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项举措,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有重要促进作用。为保证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互选原则
1.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
2.尊重师生双方意愿与学科点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3.研究生理论基础和素质能力与导师研究方向和研究工作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二、互选时间
10月21日——10月27日,在学院网站更新13位硕士生导师简介,并公布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
10月22日——10月31日,研究生填报《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11月1日——11月10日,确定师生互选名单。
三、互选范围
参选学生:2011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24人。
硕士生导师:13位导师。周希贤教授,李春茹教授,朱伯兰教授,何勇平研究员,苟朝莉教授,肖应红副教授,徐宪教授,王仕勇副教授,李滨教授,陈松教授,张学书教授,古世平教授,张渝政教授。
四、互选程序
1.师生互选工作由学院硕士生指导委员会组织进行。
2.在师生之间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学院发放《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研究生应按次序填报2名导师,2个志愿栏为必填项,不得为空或重复填写,否则互选志愿表无效。
3.学院收集研究生填写的志愿表后分交导师,导师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选定学生并签字确认,由学院汇总形成“思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登记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4.如选择同一导师的学生人数超过导师指导名额限制(新任导师的生师比不高于2:1,有带研究生经历的导师在此硕士点的生师比不高于3:1),则由第一志愿导师选定学生后,再交第二志愿导师选择。两个志愿均未选好导师的,学院公布尚可选择的导师名单并组织第二次互选,直至学生选到导师。
5.如多次互选后仍有学生没有选好导师的,学院应在征求和尊重师生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011年10月20日
附件一:导师指导研究生人数分配表
导师姓名 |
指导研究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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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指导研究生人数 |
周希贤 |
3 |
王仕勇 |
1 |
李春茹 |
1 |
李滨 |
1 |
朱伯兰 |
2 |
陈松 |
2 |
何勇平 |
2 |
张学书 |
3 |
苟朝莉 |
1 |
古世平 |
3 |
肖应红 |
2 |
张渝政 |
2 |
徐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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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学院: 专业: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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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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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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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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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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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及专业特长:(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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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导师: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第一志愿指导教师意见: 同意指导( ) 不同意指导(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志愿指导教师意见: 同意指导( ) 不同意指导( )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硕士指导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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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学院(研究机构)保管,用于导师查阅;一份随同汇总表交研究生处保管,归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2.研究生填表前可在研究生处网页查阅有关硕士导师的教学、科研及人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