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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08 16: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由渝州大学和重庆商学院“两课部”发展而来。两校2002年合并后,先后成立了“社会发展系”“两课部、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2009年12月24日,学校成立思想政治理论学院,在全市率先单设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二级机构。2012年11月更名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入选重庆市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建设有重庆市高校“黄大年”教师团队、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重庆市思政课教师工作室等,获评“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试点建设单位”“重庆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试点建设单位”。拥有重庆市高校网络舆情与思想动态研究咨政中心,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学工办公室和8个教研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部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部、形势与政策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国家安全教育教研部。

学院承担全校本、硕、博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和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等5个二级方向招生。2018年率先在全市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并将本门课程建设成为2019年度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指导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团在2019年获评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互联网+’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三结合’模式探索”入选2019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三支撑三盖两结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育人模式”入选2020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在2020年获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教研能力突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9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6人;硕士生导师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人选1人;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1人;重庆英才3人;重庆市巴渝学者1人;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人1人;重庆市高校名师工作室负责人1人,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年度人物”1人;重庆市高校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1人;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约研究员2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二等奖1人;全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学比赛二等奖1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十三五”终期验收中获评“优秀”,入选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连续14年不断线,2021年以来,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6项。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等高水平期刊、省级及以上党报发表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0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其中包含重庆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第九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三等奖1项。

近年来,研究生培养硕果累累,硕士研究生论文通过率100%,抽检合格率100%,首次就业率2021年100%、2022年100%、2023年98%、2024年95.12%、2025年100%、2026年100%。研究生培养保持12年攻读博士学位不断线,考取中共中央党校、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7年学院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名。

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考下表:

院校名称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硕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8

学硕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7

学硕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16

学硕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7

学硕

0305Z1

党的建设

 5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和《重庆工商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综合考虑学校生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对专业招生计划数等进行调整。如有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列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初试笔试科目

1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686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

④ 887 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






2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4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5

0305Z1

党的建设

科目③④参考书请见附件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是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7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学院要求的其他内容。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相关规定执行。初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调剂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九、录取

(一)我院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

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学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以上级文件核定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奖助项目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硕士:6000元/年

博士:20000元/年

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均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

硕士:20000元/年

博士:30000元/年

按国家文件执行

学业奖学金

硕士:4000元-12000元/年

博士:10000元-13000元/年

按等级择优评选,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自动获得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且不受获奖比例限制;一、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研究生须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直博生自动获得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根据当年奖学金总量进行分配

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科技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国际交流等获得荣誉或取得相关学术成果给予相应级别奖励

研究生创新型项目

3000-10000元/项

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校长荣誉奖

10000元

校学工部集中组织,全校本科、研究生统一评选

研究生“三助”津贴

480元/月

研究生参加“助管”“助教”“助研”,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获得津贴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约600-51000元/项

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500-2000元/人/次

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研究生考博奖励

1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

注: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

(四)我院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五)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0210

网址:https://marx.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慧智楼1205室

邮编:400067

附件【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一览表.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一览表(1).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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