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小组举行开班式。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开班式,各教研部主任兼支部书记、行政人员列席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宋明江主持会议。
开班式上,宋明江解读了《中共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小组的学习方案》。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要发挥“头雁”效应,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带头抓好个人自学、交流研讨、检视整改,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开班式后,读书班举行了第一次集中学习会,采取会前自学和会上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刘富胜领学《条例》第一章内容;副院长简福平领学《条例》第二章。
宋明江在发言中介绍了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讲述了《条例》的原则理念、主旨要义,并重点阐释了《条例》新修订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准确全面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他要求,读书小组全体成员,应当以高标准、严要求来约束自己,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要保持专注和耐心,逐字逐句地阅读《条例》原文,掌握《条例》的结构和内容,理解每一个条款的含义和背后的逻辑,同时,结合党的历史和实践经验,深入思考《条例》制定的背景和目的,从而更好地把握其主旨要义;要坚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将其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南,指导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并且要善于从理论阐释上发力,将《条例》的学习转化为科研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