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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严格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8-09-26 16:02  

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规范开课。各校要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体系,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一组织开课、统一管理任课教师,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要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严格落实“形势与政策”课的学分。要保证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开课不断线。本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2学分;专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1学分。

二、准确把握教学内容,规范使用教材教辅。要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四个自信”贯穿教学全过程,重点讲授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重点讲授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要依据教育部每学期印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规范开设各教学专题,合理安排教学。形势与政策课教材可选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以确保教育教学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权威性。各校编写的教学辅助资料,须严格依照教育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并由学校党委审定,报经市委教育工委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资格准入,建强教师队伍。形势政策课教师必须具备政治上过硬、理论知识功底扎实、具有相关学科背景、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好的基本条件。要配备高素质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组织工作,并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要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等教师队伍中择优遴选“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要建立特聘教授专家库,选聘社科理论界专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行业先进模范等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积极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形势与政策”课工作。要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交流和研究,大力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和研修,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附件: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2018年5月7日

 

 

 

 

 

 

 

 

 

附件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

课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社科〔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形势与政策”课是理论武装时效性、释疑解惑针对性、教育引导综合性都很强的一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新时代国内外形势,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面临的历史性机遇和挑战的核心课程,是第一时间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导大学生准确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重要渠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准确、深入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切实加强教学管理。要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体系,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一组织开课、统一管理任课教师,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要设置“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确定教学专题、明确教学重点、研制教学课件、规范教学要求。

2.充分保证规范开课。要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严格落实“形势与政策”课的学分。要保证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开课不断线。本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2学分;专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1学分。各高校应结合实际和学生需求,开设形势与政策教育类的选修课,完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程思政”作用。

3.准确把握教学内容。要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四个自信”贯穿教学全过程,重点讲授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重点讲授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要开设好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与政策的专题,重点讲授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贯穿其中的制度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开设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政策的专题,重点讲授党中央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决策新部署;开设好港澳台工作形势与政策的专题,重点讲授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的新进展新局面;开设好国际形势与政策专题,重点讲授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新贡献。各高校依据教育部每学期印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安排教学。要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教学内容,及时回应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

4.规范建设教学资源。教育部组织力量、协调资源加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建设,各高校要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共同打造“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优质资源。各地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编写“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辅助资料,原则上各地组织编写的教学辅助资料由地方党委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审定,各高校组织编写的教学辅助资料由学校党委负责审定。

5.择优遴选教师队伍。要配备高素质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组织工作,并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坚持高标准,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等教师队伍中择优遴选“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实行“形势与政策”课特聘教授制度,分层建立特聘教授专家库,选聘社科理论界专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行业先进模范等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积极邀请党政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形势与政策”课。要完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评议制度,探索实行教师退出机制。

6.创新设计教学方式。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科学分析当前形势与政策,准确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课程的覆盖面,提升“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

7.注重考核学习效果。要保证课程覆盖所有在校本专科生,学生听课要涵盖教学内容中的四大类专题。成绩考核以提交专题论文、调研报告为主,重点考核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掌握水平,考核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了解情况。按照学期进行考核,缺课学生要及时补课,各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一次计入成绩册。

8.大力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统筹管理,定期研究制定教学要点,组织专家加强教学指导,定期举办骨干教师示范培训班,加强教学经验交流和重点难点问题研讨解析。各高校要研制科学的考核标准,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要充分考虑“形势与政策”课难度大、变化快、备课耗时多的特点。各地各高校要组织教师加强教学研究,及时关注形势与政策变化,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保障“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让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把这门课真正打造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示范课。

 

 

教育部
2018年4月12日

 

上一条: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转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学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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